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神药”摊上事了!
2025-03-05 16:24: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王志强 唐财 | 点击量:92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志强 唐财)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的杨某甲、杨某乙等4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永定区法院公开开庭。永定区检察院以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职,在追究杨某甲、杨某乙等4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杨某甲、杨某乙等4人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
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杨某甲通过网购“西布曲明”再添加荷叶粉、奶粉等辅助原料制作成减肥胶囊,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销售金额达35万余元;杨某乙、盛某、于某某等人从杨某甲处购买上述减肥胶囊,通过再包装后,在网络平台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23万余元。
经审查,杨某甲、杨某乙等4人向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所出售的减肥产品中添加了国家明文禁止的成分“西布曲明”,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由于所售卖的减肥胶囊最终流入消费者手中,部分消费者出现了心慌、干呕等不良反应,极大增加了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严重威胁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永定区检察院在向永定区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4名被告人承担其销售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75万余元,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些不法商家非法逐利,在生产的减肥保健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会对个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西布曲明”作用于中枢,可能导致精神兴奋、急躁、失眠等问题;部分人服用后有厌食症的倾向;可能引起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属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我们应擦亮眼睛,警惕减肥保健噱头下的危险,避免落入“伪健康”的陷阱。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